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生活 >> 社会实践 >> 社会实践 >> 正文

“星火”刑事合规与不起诉制度调研团赴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实录

发布日期:2021-07-26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6个基层检察院率先部署了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改革的试点工作,随后,全国各地相继开展了相关探索。历经一年发展,刑事合规不起诉在制度建设和司法实践方面均取得了一些成果。202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发布《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启动了第二期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改革试点,标志着改革步入了新阶段。

在此背景之下,2021年7月8日至7月13日,菲律宾环球360官网“星火”调研团的部分成员前往山东省烟台市进行了关于刑事合规与不起诉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专项调研。

实践前期,我们通过线上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沟通、查阅资料、请教老师等方式,作了较为充足的准备。到达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后,我们首先在法律政策研究室展开调研。通过学习、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我们了解到,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作为第二批改革试点单位,已经基本建立起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制度框架,明确了开展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以及开展改革试点的具体工作措施。



在实践后期,我们主要在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展开调研。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要负责经济犯罪案件办理等工作,我们在这里更为详尽地了解了改革试点的具体情况。根据烟台经济发展和市场主体的特征,围绕外向型经济发达、出口型企业较多等特点,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在涉企案件办理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对于如何适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有关制度办理相关案件需要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不断探索出符合烟台试点工作特点、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办法。



此次烟台调研之行我们收获颇多,也切实感受到烟台市作为刑事合规不起诉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其注重规范创新,工作稳步推进,试点工作规则具备合法性与可操作性。我们将结合此次调研活动收集到的资料进行相关论文内容的撰写,并与团队中其他分队成员加强沟通,希望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合规与不起诉制度建言献策!


文/李丹丹、杜昕蔚

图/李丹丹、杜昕蔚